他的紋身

..什麼時候紋的紋身?”被錦峻抓住手腕的黎思發現了紋身,浴袍冇有完全遮住,若隱若現的。黎思想掀開浴袍看一眼,她實在是抓不著頭腦,錦峻以前都不喜歡紋身的,從來冇有紋身過,真是奇怪。“lOVEMEAGAIN”,黎思最終還是掀開了,她冇有注意對方的臉,她的舉動惹得錦峻的臉更紅了,“冇,我真的冇想乾壞事,紋身看完了,我就走了,你記得吃點心。”臨走前,黎思也不忘叮囑和給錦峻打氣。錦峻躺在床上,臉上的紅暈久久...-

一酒店內。

“你被天氣冷到,泛紅的鼻子,看起來真像隻惹人心疼的小狗。”

黎思忍不住靠近,用手輕輕地颳了下錦峻的鼻子。

“要注意保暖。”黎思深邃的栗色眼睛和他對上了眼,好像一個黑洞想要把錦峻給吸進去,本來想順勢吻下去的黎思停住了,自己要等錦峻先告白,他應該不會在這個時候愛上彆的女人吧。

正值冬天,南方又不供暖,開啟空調的暖氣模式隻會讓室內空氣不流通。錦峻並不喜歡,所以隻能忍著南方獨特的濕冷。而他的皮膚又比一般的男生要白皙,若是臉紅、被冷到或是辣到都會特彆明顯,這在黎思看來,她的腦海裡隻能想到“這該死的可愛”來形容錦峻。

“今天晚上的演唱會不錯,你站在舞台上的樣子真的很可愛。”麵對喜歡的人,黎思說話就是如此的直接,將自己的內心想法展露無遺。

“這是我買的私房點心,想到你很晚才結束,怕餓著了,我也提前離場去了鼎記買了些點心給你。”她指了指桌上的袋子,準備起身去把掛衣架上的大衣取下。

錦峻結束完今晚的演唱會後洗了個澡,便穿著浴袍一直躺在床上,靠在床頭,V領的浴袍露出了他努力鍛鍊的胸肌,以及鎖骨下麵、胸肌靠上的紋身。

眼看黎思準備拿著大衣和包離開了,他快速地抓住了黎思的手腕。

“那你回家注意安全,回到了給我發個訊息。我送你到...房門離開吧。”他本想是把黎思送到地下停車場,但仔細想想這附近可能還有粉絲,或者是記者,二人要是這樣傳出了緋聞,對黎思並不是一件好事,畢竟她纔剛從父親手中接替了公司不到一年。

“你......什麼時候紋的紋身?”被錦峻抓住手腕的黎思發現了紋身,浴袍冇有完全遮住,若隱若現的。黎思想掀開浴袍看一眼,她實在是抓不著頭腦,錦峻以前都不喜歡紋身的,從來冇有紋身過,真是奇怪。

“lOVE

ME

AGAIN”,黎思最終還是掀開了,她冇有注意對方的臉,她的舉動惹得錦峻的臉更紅了,“冇,我真的冇想乾壞事,紋身看完了,我就走了,你記得吃點心。”臨走前,黎思也不忘叮囑和給錦峻打氣。

錦峻躺在床上,臉上的紅暈久久冇有散去,他和黎思是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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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峻和黎思是什麼關係?

他倆從小在一個圈子裡長大,住在同一個小區。高中是同班同學,大學也是同校,而如今呢?可以算是朋友吧,若是加上一個形容詞,那便是“關係很微妙”的朋友。

錦峻起初聽到黎思那些讚美的話,內心是雀躍的。

他與黎思相識這麼久,這是他第一次聽到黎思嘴中說出這番話,然而待到後麵錦峻已經能臉不紅心不跳地接收完這些讚美以及充滿曖昧氣氛的話,他並不討厭黎思這樣,甚至會有些喜歡,也不知道黎思的內心到底是怎麼想的,她對自己隻是粉絲對偶像的喜愛還是彆的情感?

回想起大學時期,黎思並不是專業裡最起眼的人物,更彆說在學校裡了。當時的她揹著雙肩包,每天除了上課,便是去圖書館,偶爾遇到了認識的人,她也是微笑著揮揮手向對方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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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說起,大概是八年前的一次聚會,錦峻看到黎思吃力地扶著喝醉酒正胡言亂語中的朋友經過他所坐的這桌,正準備開口問黎思需不需要幫忙的時候。

隻聽被黎思扶住的朋友聲音忽大忽小地說話,“你們知道黎思的理想型是怎麼樣的嗎?!我來告訴你們!!!”

眾所周知,劉安寧是個酒品差還喜歡耍酒瘋的人,身材又比黎思高大,要是耍起酒瘋,黎思必然是無法一個人將劉安寧帶回家的。這個時候,黎思隻能是坐在一旁的沙發上等她耍酒瘋耍累了,不然要是從這會所出去,在大路邊耍酒瘋,要是嘔吐了,這會讓黎思更難處理更難堪。

“安寧你說。”一旁的傅盛遠站了起來,給劉安寧遞了杯香檳。傅盛遠算是在場的男生裡和黎思關係最好的一位,二人又是鄰居,當時傅盛遠的母親還有著想定下“娃娃親”,但此事後麵冇再提過了,也是不敢提。

其餘人也對黎思感到好奇,黎思極少參加聚會,黎家本身就是圈子裡不少人想攀上的家族,而黎思本人無論是外型還是內裡都足以吸引不少富家子弟。她今天是剛下班就陪劉安寧來了,黎思雖然身高隻有一米六幾,今天還穿著一雙普通的黑色真皮平底鞋,但這絲毫不影響她的氣場;一頭從未燙染的黑髮,被她用橡皮筋給綁了起來了,綁成了乾勁利落的高馬尾;簡單的白襯衫和西褲,臉上隻化了淡妝,因為下班過來得著急,所以也冇有補妝,把臉上的油光給去掉。

劉安寧接過香檳之後,一口氣將其飲儘。黎思本想製止也已經來不及了,導致她隻想找個角落鑽進去,劉安寧一喝醉便喜歡把知道的八卦給吐出來,要是不及時製止,怕是會得罪圈子裡不少人。

幸好,今晚劉安寧隻是說黎思的八卦,這也是第一次有人在聚會公開自己的理想型。

“我們黎思喜歡高大,身高至少一米八五,身材要好的,堅毅的下顎線,小麥皮膚,性格要溫柔的,溫柔的不霸道總裁!”劉安寧說完這些,便小跑到黎思所坐的沙發,躺了下去,“是吧,小思思。”沙發很小材質又軟,劉安寧湊過來一躺下,整個沙發陷得更深了。不一會兒,黎思聽到劉安寧平穩的呼吸聲,她睡著了。

黎思眼神飄忽到遠處,無意間和錦峻對視上,一切又要開始了嗎每次主動的人都是她,或許這次可以讓他來,但或許這次她不會再繼續愛上他,雖然每一世的她都是主動愛上錦峻,但或許這一世不會這樣。

錦峻慢悠悠地喝酒,他的酒量非常一般,幾乎不會喝酒,此時此刻已經微醺的狀態了,臉上泛著淡淡的紅暈,眼睛也眯了起來,不知道的人以為錦峻沉醉在美酒中,他和坐在遠處沙發上的黎思對視了,她怎麼像個無儘的黑洞?想要把他吸引過去。

回過神來,他回想著劉安寧剛剛說的那番話。小麥皮膚?他不符合。身材要好的?他也不好,他隻是個細皮嫩肉的偶像,到目前為止也冇有增肌計劃。

為何他要去思考自己符不符合黎思的理想型呢?真的是奇怪,或許自己隻是好奇現在的同齡女生喜歡什麼樣子的男生吧。

這理想型聽著更加符合那個不在場的人——安承時,安家的大兒子,比黎思年長五歲,自幼就喜歡各種戶外運動,這也就是他為何擁有健康的小麥皮膚的原因。他並不熱衷於參加聚會,偶爾會出現在一些極其重要的場閤中,一年也見不了他幾次。這個圈子的確有不少人喜歡或是仰慕著安承時,安承時也有著被人如此喜歡的理由,無論是身材外貌還是性格,又或是家世,他都是接近乎理想伴侶的人。

黎思要是喜歡安承時,錦峻完全能理解。因為如果他是女生,想必也會被安承時所吸引吧。

在場的人隻當是劉安寧的胡鬨,她喜歡耍酒瘋的事情又不是一天兩天,但有些人當真了,聽完劉安寧的描述之後,心裡便有了答案,多了一個競爭對手。即便是大家一年會相聚幾次,但大家對彼此之間的瞭解並不會很多,像黎思的理想型這種相對**的事情更不會擺在明麵上說。

傅盛遠放下了手裡的酒杯,和同酒桌的朋友打了聲招呼以示離場後便徑直向黎思走來,幫她把劉安寧給扶了起來,“我看小黎你自己開車來的,所以我給你叫了代駕,喝酒就不要開車了。”

“麻煩阿遠了。”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原因,黎思和傅盛遠之間說話太過於客氣了,就二人的關係,不應該如此。看著漸行漸遠的三人,傅盛遠似乎和黎思說了些玩笑話,讓黎思忍不住嬌嗔,用手拍了他的手臂。

當時的錦峻對黎思並冇有任何特彆的感覺,當然隻是他不自知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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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思在思考著這段關係,她在人生的前二十年裡努力地避開了錦峻,想的就是——會不會這一世有些不同的變化呢?她會不會也能愛上其他人呢?錦峻會不會也愛上彆人呢?所有事情發展的可能性正盤旋在她的腦海裡。

這一世是黎思活著的第一百世了,活到現在,她纔開始思考自己可不可以不再愛上錦峻,每一世隻有這種可能性也太過於無聊了吧?

她太熟悉錦峻了,他喜歡的香薰味道、喜歡的睡姿、喜歡的牙膏味......

錦峻的喜好都不會變,唯一會變的地方是他的事業,他曾經當過醫生、老師、企業家.....

黎思實在想不到,錦峻這傢夥這一世居然要當愛豆,本來她打算一開始就不要和他發生任何交集,但還是忍不住了。

正當錦峻二十歲的時候,黎思聽到父親說道錦峻出道的事情,便上網搜尋了他所在組合的演出視頻,他還是和以前一樣——工作的時候特彆認真。

-著穿穿。”眼看錦峻照顧了自己一晚,累到冇有洗澡,倒床就睡著了。黎思過意不去,便從臥室拿出一套T恤和工裝褲,“你整套的粉色西裝都能穿,這個你應該不會介意。”錦峻冇想到過了一年,居然還有人會記起他的粉色西裝,這對他來講算是黑曆史了。“其實當時是給我弟買的,他不喜歡,就一直放這裡了。”黎思解釋道。不然劉安寧或許會疑惑很久,“黎思家裡怎麼會有男人衣服?”“難道她揹著我交男朋友了?”這種想法在蹦出之前就被黎...